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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4-09-15 15:33
 

白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坚决克服部分乡镇和行业领域 “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等问题,积极构建“打、治、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我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年初“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和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我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二、重点工作内容

    各镇、各部门要突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2、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3、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4、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5、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6、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县上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存虎任组长,安监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运局、商务局、煤炭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质监局、工商局、供销联社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县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迅速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按照职责分工的有关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各镇、各部门要将各自工作计划、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于828日前报安委会办公室。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各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打非治违”工作负全面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煤矿行业由煤炭局牵头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和烟花爆竹由安监局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由交运局牵头组织;道路交通路面执法由公安局牵头组织;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由住建局牵头组织;特种设备由质监局牵头组织;由消防大队会同工商局、商务局开展商场、市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矿产卫片会同安监局、煤炭局联合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四、总体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4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9月中旬)。

    1、各镇、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镇、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镇、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工作要求,对各自辖区、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建档备查。

    3、各镇、各部门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4各镇、各部门 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立即自行整改,并向相关行业部门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集中打击整治、重点检查督查阶段(9月中旬-11月底)。

    1各镇、各部门要加紧编制安全监管网格末梢,形成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力度。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六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在专项行动期间,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实施暗访暗查,暗访暗查比例不低于20%,督促和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高阶段(11月底-12月底)。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镇、各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各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完善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所属行业(领域)检查督查工作的牵头揽总和统筹协调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认真扎实推进;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实现预期工作目标。要深入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发挥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

   (二)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专项行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开展1次联合执法和重点督查,各镇政府、各部门府每月至少开展5次本辖区、本行业内的执法检查行动。要采取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明查暗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隐患,集中整治一批当前问题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三)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查处事故。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发生人身险肇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地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发生较大事故的地区,将约谈当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相关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及其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营造氛围,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期间,将通过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各镇、各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上报安委会办公室(按附件统计表填写);并将“六打六治”及全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与1225日前报送安委会办公室。

                            

 白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8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