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一系列部署,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消防支队支队长张文江任组长,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武排查社区、乡村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发动、督促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执法治理阶段(
各地要在前阶段“清剿火患”工作的基础上,将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巩固提高阶段(
各地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大队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大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注重实效。各大队要在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联合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针对各类场所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各大队要适时联合新闻媒体,展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治理成果,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违法行为进行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