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公路安全设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重点内容: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四是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是针对营运车辆的“三超一疲劳”行为以及酒驾、醉驾、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源头治理;七是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非法渡口和停靠点;八是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
交通运输局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水平;二要广泛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三是依法依规,确保专项行动措施落到实处;四是统筹协调,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紧紧抓住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要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