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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监发〔2018〕58号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6-27 10:55

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渭安监发〔2018〕58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省有关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升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对涉及市县安监系统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诚信政府的必然选择;是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迫切需要和有效手段。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公开了一批行政许可信息,推送了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但是整体工作仍较为迟缓,“双告知”认领、“双随机”“双公示”工作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受到了省安监局的通报批评。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利用信用平台,通过对企业信用信息提取使用、分级监督管理,将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标准化评审等工作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率。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双告知”信息认领工作。按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对接制度,市局由行政审批科每日按要求在信用平台上接受、认领以及驳回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等信息,对其按期限进行办理,并对信息进行整理,定期交给相关监管科室,由相关科室对其进行安全监管。各县市区安监局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双随机”“双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双随机”执法检查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制度,将我局实施的执法检查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于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平台上填报。行政许可由行政审批科按照要求及时填报;“双随机”执法检查由市安委办、各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按照检查类别分别负责实施,各科室(单位)将自己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录入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摇号系统(以下简称“摇号系统”),每次检查通过摇号系统进行摇号后,严格按照“双随机”的要求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经带队领导同意后,按时在信用平台上填报;行政处罚由处罚执行科室(单位)按照程序按时在信用平台上填报。全国行政执法统计平台的报送工作由局党政办负责。各县市区安监局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激励措施落实工作。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由市安委办负责落实,按照要求向省安监局报送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以及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企业名单。各县市区安监局按照按规定做好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提取使用、分级监督管理,将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标准化评审等工作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对企业试行差异化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安排专人领取平台专用UKEY,专人保管,按照程序按时在信用平台上做好填报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安排专人在各县级负责信用工作的部门领取UKEY开展工作。

2、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尽快了解此项业务,熟知相关规定要求,熟悉信用平台填报和各类应用。同时,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对各县市区安监局相对应的股室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市、县两级工作同步正常开展。

3、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由综合一科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对省安监局再次通报的问题,由责任部门进行负责。综合一科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填报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各单位的信息填报工作进行定期通报。

附件1: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 (单位、个人用户)登陆详细使用手册

附件2:陕西省安全监管双随机摇号系统操作手册


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网络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