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任务清单》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任务清单》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按照省安委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任务清单》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任务清单》通知精神,现就落实两个清单任务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级各部门结合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专题2020年任务和措施清的的通知》(渭安办发〔2020〕61)工作实际认真对标对表完善相关任务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三、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于每月23号前结合月度汇报将贯彻落实情况一并报市安委办(邮箱:wnsawhbgs@163.com)。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任务清单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