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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的通告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6-12-09 12:02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的通告


 渭政办发[2015]8


冬春季节是火灾易发高发期,全市火灾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刻汲取.“广东l2.31顺德新富华机械厂生产车间爆炸"、“哈尔滨1.2北方南勋大市场火灾”、“云南1.3大理州古建筑火灾"等事故教训,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排查范围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及大型娱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门诊楼、病房楼,旅游、文物古建筑,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3.单位和居民楼院、村屯;

4.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5.“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6.液氨制冷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7.粮食储备库、仓储物流场所。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20日内,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消防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辖区不同类型的社会单位逐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建立档案资料备查,并逐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不走过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列管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各行业、系统及其监管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本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自查自纠情况报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131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本地区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和工作台账,统一汇总至公安消防部门,并在互联网上统一公布。

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拒不整改的场所,一经发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从严处罚。对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所有权人、经营权人以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可通过“9 6 1 1 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积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各地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特此通告。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