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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化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意见

来源:渭市办字〔2013〕78号 发布时间:2013-09-18 11:07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月18日政治局会议讲话和全省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澄城县“7·23”事故教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监管职责,落实防范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消除管理盲区,遏制事故发生,现就深化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安全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对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企业的最高职责,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严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要牢固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思想观念,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培训教育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同时,要把安全生产同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和城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二、突出重点,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

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领导带队和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顿不留后患,追究不徇私情。

重点检查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级挂牌督办的重点隐患治理情况;检查企业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已关闭企业有无死灰复燃问题等。

(一)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

1.市级包联领导检查工作安排。市级各包联领导从即日开始对包联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任务是“开好一个会议、抽查两个部门、检查三个企业、督查四项工作”。开好一个会议:即召开县级领导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18日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县(市、区)委、政府和煤矿、建筑、公安、交通、花炮等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听取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和县级领导带队检查企业情况汇报。抽查两个部门:即随机抽查两个县级行业部门,检查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带队检查情况、建立重点隐患台账情况。检查三个企业:即随机抽取三个企业,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四项工作:即对县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关停企业关闭情况、市安委会明查暗访时发现的重点问题治理情况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陕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八条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级领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市委常委会将听取检查情况汇报。

2.市级行业部门检查工作安排。市级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要立即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行业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前期自查自纠是否落实;是否充分发动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检查今年省市挂牌督办的重点隐患治理情况。行业部门检查企业不少于企业(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登记备案。8月26日前向市政府上报第一阶段检查工作报告。

3.县(市、区)政府检查工作安排。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亲自组织、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对所管领域的三分之一企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县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所有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登记备案。检查重点是县级行业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办事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否有安排、有行动;对所属行业和辖区内企业、学校、医院、商场以及个体商户等是否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存在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是否清楚,应对处置措施是否得当;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工作措施和“六关停”(即煤矿、非煤矿山地下矿井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超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停;应关而关闭不到位的,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一律关停;非煤矿山存在伴生煤,且未取得煤炭生产和安全生产许可、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一律关停;煤矿、非煤矿山存在非法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一律关停;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一律关停;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瞒报谎报事故的一律关停)措施是否认真落实。县(市、区)政府于8月26日向市政府上报第一阶段检查情况报告。

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检查工作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进行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切实深入生产一线,真正把问题挖出来,用过硬作风来查实情,除隐患,追责任,促整改,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和突出问题。

(二)建立市级领导包联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按照“一个市级领导包联一个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由市级领导包联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

市委副书记雷超武 包联富平县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郑光照包联蒲城县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郭勇格包联临渭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程勉贵 包联华阴市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王爱民包联韩城市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春阳包联白水县

市委常委、经开区党工委第一书记潘洁 包联经开区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军包联高新区

市政府副市长王晓军 包联华县

市政府副市长刘新兴 包联澄城县

市政府副市长魏稳柱 包联潼关县

市政府副市长吴蟒成 包联合阳县

市政府党组成员王素芳 包联大荔县

(三)建立县(市、区)领导干部包联重点企业制度

在全市推行县(市、区)领导干部包联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地方煤矿企业和重点非煤矿山企业由县(市、区)县级领导干部负责包联;烟花爆竹企业由县(市、区)科级干部负责包联。包联名单在《渭南日报》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包联工作实行“三定五问”责任制,即定任务(包联领导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明确包联期间的工作目标)、定责任(包联领导要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包联期间的工作责任)、定检查(包联领导每月要对企业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过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过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过问县级以上重点隐患治理、过问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过问企业安全投入情况。重点是包联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及时制止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担当意识、忧患意识和戒惧之心,要知道临事而惧,在安全生产这类重大问题上,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总书记的这些要求,抓住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和要害,具有很强针对性和重要指导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行政首长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制度,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行政审批和许可权限,对审批、许可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审批、许可的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对排查、报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负主要责任,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国土部门组织实施矿山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安监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合法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煤炭部门负责煤炭行业合法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和邮寄行为;其他行业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履行“打非治违”工作责任。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造成安全责任措施不落实的主要原因,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深层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东风,推动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必须聚焦作风,对准“四风”,认真解决认识不到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思想不重视的问题;认真解决工作不扎实,检查有盲区、监管有漏洞、整改不到位、责任心缺失的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安全文化建设有差距,对安全生产不关心、不重视的问题,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不断强化责任考核。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将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在全市重点工作讲评中进行讲评。市安委会要改进考核奖励办法,加大对大检查工作的过程检查和考核,使考核工作力求反映工作实际。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儆效尤。对于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导致事故发生,以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上限予以处罚,要通过事故的查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