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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渭政发〔2013〕30号 发布时间:2013-06-14 11: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9号),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工作,深刻吸取发生在社区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稳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社区成员平安健康生活为目标,以遏制伤亡事故和减少职业危害为着力点,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长效机制为保障,加强社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通过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全面提升社区的安全工作水平,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把“安全社区”和“平安家庭”建设活动相结合,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安全管理档案。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范安全事故演练,达到隐患早发现、事故早预防。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在全面建设安全社区的基础上,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0个,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5个。

(二)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自行选定2-3个社区作为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单位。2014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应建成2个以上省级安全社区,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安全社区。2015年年底前,在全市至少建成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20个省级安全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推进社区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了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立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机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姬智武同志担任,负责全市安全社区创建综合协调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三个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由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牵头成立农村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农村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由市住建局牵头成立城市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城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由市工信局牵头成立企业主导和工业园区型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企业主导和工业园区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创建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城市安全社区建设

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将安全生产、平安生活及各类事故防范内容有机融入社区建设和日常管理,发挥公安、住建、质监、安监、妇联等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协调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调动和发挥社会单位、志愿者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和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享安全与健康的安全社区建设机制。要突出消防、热力燃气、锅炉、用电、电梯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注重各类事故预防知识和防范演练,特别要加强商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娱乐等人口密集场所及生产、加工场所的综合安全管理和建设。

(二)农村安全社区建设

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针对农村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特点和要求,充分考虑农村人员相对分散、农机具多、瓶装液化气大范围使用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村(居)民消防、用电、瓶装液化气、农机、农药、涉水、乡村道路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区分重点人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活动。特别要加强乡镇中小企业和各类小作坊的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

(三)企业主导和工业园区型安全社区建设

企业主导和工业园区型社区,是指由企业自主管理或工业园区管理的社区,居民成分主要为企业员工及其家属子女。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要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主动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设单位要致力于服务一线生产,关注企业员工安全、平安、健康的人居环境,结合社区特点开展安全促进活动,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企业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充分整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不断加强和创新企业主导型和工业园区型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发展。

五、实施步骤及申报程序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我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采取建设标准从高要求、创建方案从实制定,市、县两级同步启动,同步推进,力争有更多的社区尽早达到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的要求。具体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创建试点、全面推进和总结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6月)

做好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准备,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进行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等,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学习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创建标准,学习外地安全社区创建经验,对试点社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促进试点社区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要求,制定本辖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确定试点社区,并报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建试点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

各试点单位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等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县市区确定安全社区试点单位,落实创建工作的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

组织、推荐条件成熟的社区参加“全省安全社区”评选,到2014年底前,各县市区分别应建成2个以上省级安全社区(其中农村、城市、工业园区型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各负责创建6个省级安全社区,2个全国安全社区),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安全社区。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

2015年,实现以公众参与为重点的社区安全促进机制,在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创建任务基础上,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逐步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区)及重点行业和领域。

邀请国家和省、市有关专家对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做好申报国家安全社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于2015年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组织召开“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社区工作总结会议,对三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核。

(五)申报程序

申请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单位,应按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由所在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经市各有关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报市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向省安监局备案后,申请创建的单位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评定申请,递交创建备案表。

申请省级安全社区的单位,按申报国家级安全社区的程序进行,由省安监局评定。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起来。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安全社区创建机构,落实责任,建立跨部门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试点街道和乡镇政府要在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学习安全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三)落实创建责任。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实践,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改造环境,开展宣传培训等。各县(市、区)对创建国家级的安全社区,要从本县(市、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和奖励。市政府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前三名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分别给予10万、8万、5万元奖励。对于本辖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参与度不断提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在年度目标责任考评时予以扣分。

(四)切实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针对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五)建立完善机制。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从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入手,完善工作措施,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要建立健全全员培训、绩效考核奖惩、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等制度,促进社区建设健康发展、稳步发展。

(六)加强信息交流工作。试点街道、乡镇建立通畅的外部信息交流和内部信息交流渠道。对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防范措施。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