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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GPPS170612MHAH
来信时间:
2017-06-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是否受理呢
信件内容:
我单位想在渭南市市安监局申请办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资格,请问具体如何办理?是否受理? 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8-01
回复单位:
市应急局
回复内容: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我单位想在渭南市安监局申请办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资格,请问具体如何办理?是否受理?”答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第四章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及评审人员中第二部分规定:

三级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健全的评审工作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二级评审单位需有15名以上专职评审人员,三级评审单位需有10名以上专职评审人员;

(5)每个评审范围应有不少于3名与评审范围专业技术要求相符、满足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专家,并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6)其他开展评审工作需要的条件。

申请单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将按照文件根据报送材料适时自主确定。

联系电话:293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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