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应急管理部、民政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经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登陆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首页,进入“互动-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shdyc@chinasafety.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