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渭安监发〔2017〕67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应结合市安监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制定本地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二、市安监局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依照《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室)和本单位具体执法检查方案,准备执法检查所需相关执法文书、资料。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执法工作分析会,总结现场执法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应重点就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执法文书使用情况、执法案卷归档情况做出客观细致的分析、总结。
三、各县(市、区)以及市安监局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做好执法检查记录,建立完整的执法检查档案和行政处罚案卷。
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
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规定,结合我局法定职责和全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发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有力地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执法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适时组织相关行业的应急救援演练;加大力度开展职业卫生预防和检测;继续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积极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执法检查的覆盖率、次数和执法检查重点
(一)2017年执法检查覆盖率确定为: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确定的市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至少覆盖一次;年内对计划覆盖的单位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二)在重点节假日和重点时段进行随机抽查:利用“两会”期间、“五一”劳动节、国庆长假、夏季高温和汛期、冬季严寒时期、元旦和春节等重要时段,对所涉及到的重点行业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全年的随机比例不低于10%。
(三)举报案件及瞒报事故的督查督办:对批转到我局办理的举报案件和瞒报事故,及时办理,认真查处,年内查处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
(四)配合做好市委和市政府部署的各类全市性重大安全检查、重大安全督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安全执法工作。
(五)对各县(市、区)安监局安全执法业务开展情况随机进行督查指导。
(六)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全面检查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二十项重点内容。
四、2017年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执法工作日
(一)综合一科2017年拟检查企业(见附件2)
(二)综合二科2017年拟检查企业(见附件2)
(三)安监一科2017年拟检查企业(见附件2)
(四)安监二科2017年拟检查企业(见附件2)
(五)执法支队2017年拟检查企业(见附件2)
(六)应急中心2017年拟检查企业(见附件2)
五、执法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当场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市级监管企业要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执法;对屡次违法、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不服从安全监管的,采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行之有效的手段,从严、从快、从重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对严重违法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追究,既要追究有关当事单位法律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既要追究刑事、行政责任,还要给予经济处罚;既要进行责任追究,还要广泛宣传报道。通过打击处理,提高和树立安监执法的权威性和执法地位。
(二)规范执法。监察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活动中,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纪律,严格执法文书。对每一家检查单位制作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单位下达整改指令,并按指令时限进行复查验收;对拒不接受监管、拒不执行指令整改隐患的依法实施处罚;对“三非”、“三违”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打击。
(三)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尽可能联合检查(检查时间共同商定),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
(四)建好台账,跟踪管理。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问题复杂、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请市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
(五)注重实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检查工作要确保切实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自检自查,要求务必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
(六)加强执法监督。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岗位责任,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审批和事故查处的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执法工作分析,总结现场执法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坚决杜绝违法执法现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违法或不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批评、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七)强化保障,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执法车辆,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全年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实施,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附件:1、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