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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18 17:32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陕应急〔2020〕256号)要求,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和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即日起至12月30日,由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

1.11月18日前,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自查工作;

2.11月19日至11月30日,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完成现场检查;

3.11月23日至12月11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抽查;

4.12月11日至12月30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全部完成督办并确定完成时限。

(二)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检查重点部位是重大危险源罐区和储存仓库。

二、检查内容

(一)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联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消防救援机构。重点检查企业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防火堤、水源药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灭火和应急预案、“两支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等情况。

三、组织分工和工作任务

(一)本次检查市级成立两个小组,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张百侣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冯国年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刘志瑾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干部

                 张勤学 市消防救援支队富平大队工程师

                 辖区消防救援站一名干部

联系人:刘志瑾

负责临渭区、富平县、大荔县、澄城县、经开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现场检查。

第二组组长:朱敬华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雷沛哲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程松伟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二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贠轶哲 市消防救援支队华阴大队工程师

                辖区消防救援站一名干部

联系人:程松伟

负责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蒲城县、高新区、卤阳湖管委会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现场检查。

(二)主要任务是:深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依法督促整改。对第一轮重大危险源检查未整改的14项隐患进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各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针对问题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负责人,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组织整改验收,确保安全生产。

(二)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机构要高度重视,在积极督促企业妥善安排部署此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自查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对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求,细化行程安排,增强督查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检查督导有序进行。

(三)紧盯问题隐患,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绝不允许降低标准、蒙混过关,更不能隐瞒重大隐患。同时,结合上半年开展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要把抓落实作为督查目的,对发现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以及存在假整改、假停产、假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及时总结汇总,逐级跟踪调度。督查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及时认真总结检查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加强跟踪调度。

请市级各督导抽查组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督导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危化科。

联系人:刘志瑾   电话:2933379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1月16日

网络编辑: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