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应急发〔2022〕59号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渭南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渭南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参与、齐创共建的浓厚氛围,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创建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渭南市2022年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紧扣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努力提升创建高度、培植创建厚度、增强创建温度、拓展创建广度,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在应急管理系统营造“渭南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奋力谱写渭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工作任务
2022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包括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市民教育三大方面。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新闻宣传、公益广告和广泛性的市民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形成持续集中、高潮迭起的创建氛围,努力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2022年3月-4月)。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等方式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在全市应急系统形成争创全国文明城、争做文明渭南人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22年4月-12月)。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工作指挥部要求和本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时间节点全面抓好落实,并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及时开展阶段性检查评比,全面推动创建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三阶段,评比总结(2022年12月-2023年1月)。认真总结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存在问题,对创建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推进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任务专人抓。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制作、谁负责”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创建宣传教育管理,提高宣传教育工作质量。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围绕创建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务求实效,立足行业特点,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有活力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调动起来,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
(三)严格把关,提高质量。要进一步提升公益广告制作水平,扩大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严谨选用2020年及2021年渭南市公益广告库或中国文明网公益广告内容;加强公益广告表述文字、版式画面质量把关,全面取缔喷绘布张贴形式的公益广告,坚决杜绝照抄照搬和内容文字错误现象。
(四)加大督查,严肃考核。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创建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党政办公室将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并根据抽查检查情况进行月排名、季度通报,将排名、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