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渭南高新区惠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3”闪爆事故的通报
渭应急发〔2021〕2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
2021年2月23日15时13分左右,位于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渭南高新区惠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全力做好救援工作,尽快查明原因,积极妥处善后。要求各县市区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此类事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这起事故发生在全市“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期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伊始,市“两会”刚刚结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给我市化工领域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企业一车间R3101反应釜液碱滴加罐内残存有乙醇气体,在进行管道更换时,因动火作业风险辨识存在严重遗漏,电焊火花遇乙醇气体引发闪爆,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深、不细、不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形同虚设等突出问题,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迅速开展中小化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渭南高新区惠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虽然不属于危化品生产企业,但生产现场反应釜数量较多、工艺复杂,尤其涉及加氢、硝化两个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较高。各县市区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履行“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高度重视各类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监管,迅速开展“地毯式”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化工、医药企业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准确填报《渭南市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台账》(见附件)。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严格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内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立即开展特殊作业专项培训,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作为培训重点内容,确保员工进一步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要督促企业依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凡涉及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和管理。要将特殊作业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认真开展针对特殊作业的暗查暗访,将特殊作业违规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全国“两会”结束前,对所有企业动火作业要实施提级管理。
三是切实加强项目试生产安全监管。该起事故发生在企业试生产期间,暴露出企业落实试生产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培训教育等工作流于形式,也暴露出渭南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督促企业在试生产前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论证,落实装置开、停车的各项安全措施;试生产前要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试生产期间要随时注意并掌握工艺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严禁强行开车。对未备案或超过期限的试生产项目,一律依法责令停止试生产活动。
四是加快推进精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进一步摸排本辖区内精细化工企业及其在役装置情况,指导、督促尚未开展评估的企业抓紧聘请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机构,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反应装置开展评估。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21年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逾期未完成的一律不得生产。
请各县市区迅速将《通报》传达至辖区内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并于3月15日前将《渭南市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台账》和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岳亮联系电话:0913-2933379
附件:《渭南市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台账》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
附件
渭南市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台账
县市区: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主要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主要原材料 |
主要产品 |
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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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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