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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应急函〔2021〕19号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03 11:14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渭应急函〔2021〕19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

春节将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人员易出现安全意识放松,思想麻痹大意等情况,加之冬季恶劣天气频繁,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时段。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应急函〔2021〕29号)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安排部署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1月15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和1月20日全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聚焦重大危险源、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烟花爆竹产销旺季等重大风险管控,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从严开展执法检查,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一是督促有关企业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频次,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完善冬防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二是督促有关企业强化特殊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节日时段原则上禁止反复开停车或设备调试,禁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确需开展的要严格提级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和监护制度,确保安全作业。

三是督促有关企业加强人员管理,严禁员工酒后、熬夜后疲劳上岗,严禁脱岗、顶岗,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四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实际运行产能,合理安排生产,严禁因赶工期、抢产量而盲目超负荷运行;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产品流向登记管理,严格落实以销定产、以销进货,防止因超能力生产、超量储存引发事故。

五是巩固硝酸铵等涉爆危险化学品企业三轮专项整治成效。加大春节期间对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等生产储存企业督查检查力度。

六是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工作。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规定,同时要严查生产企业分包转包、“四超两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负荷、超范围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点)检查力度,确保检查全覆盖。持续保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

一是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开展线上抽查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处置消警,坚决杜绝刻意摘除报警联锁,处置消警不及时等现象。

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严格值班纪律,加强现场检查,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三是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妥善处理并按规定时限如实上报,确保信息通畅。

四、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假期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增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掌握本企业人员底数,加强疫情监测和外来人员管理,做好内部疫情防控,结合实际,引导职工春节期间在工作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减小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以涉及防疫物资供应的化工企业为重点,通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培训宣传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安全指导、培训教育和防疫服务。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

网络编辑: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