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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应急发〔2021〕67号 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11:08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渭应急发〔2021〕6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发挥“消地联合”监管机制作用,精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按照中省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第一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5月19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自查工作;

2、5月20日至5月31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完成现场检查;

3、6月1日至6月10日,迎接宝鸡市检查组对我市交叉检查;

4、6月11日至6月30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完成督办整治。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检查重点内容见《渭南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表》(附件1)

(三)工作目标。“消地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全面覆盖,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二、组织分工和主要任务

(一)组织分工

第一组组长:张百侣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冯国年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科科长

                   岳 亮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察专员

                   陈永杰 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师、辖区消防救援大队1人。

负责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渭南高新区、渭南经开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现场检查。

第二组组长:朱敬华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张彦林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雷沛哲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大队长

                   贠轶哲 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师、辖区消防救援大队1人。

负责蒲城县、富平县、大荔县、澄城县、卤阳湖管委会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现场检查。

督查路线和具体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组组长确定。第一督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车辆保障,第二督查组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车辆保障。

(二)主要任务

深入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消防隐患,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职责依法督促整改。一般隐患由县市区负责监督整改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由市级部门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不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整顿。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要成立工作小组,对照《渭南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表》内容,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二)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成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组,按照《渭南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表》内容,严格落实全覆盖检查要求。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县区要积极发挥专家作用,邀请专家参与,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发现一批问题隐患。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县市区要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扎实推进问题隐患整治。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填报《事故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台账》(附件2),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整治。重大隐患整治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复核。

(四)切实加强组织调度。本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实行周调度机制,各县市区由应急管理局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调度和信息收集、跟踪督办等工作。自5月17日起,要于每周三10时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事故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台账》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岳亮

电话:0913-2933379 邮箱:304726224@qq.com


附件:1、渭南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表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问题隐患台账

         3、县市区联络人名单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5月14日

网络编辑: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