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上级文件 / 正文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2-04 09: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月1日连霍高速河南渑池段车辆爆炸导致桥梁坍塌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于2月2日派出三个督查组分赴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2月2日省政府专题会议和2月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春节、春运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在全市立即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领导重要指示和省、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市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部分县区和有关行业(领域)相继发生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在高危行业(领域)存在的一些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非法违法生产、习惯性违规违章等问题在不少企业大量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要把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头等大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确保安全稳定为核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二、立即在全市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精心部署和具体安排要求,将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涉爆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管道运输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燃气安全;治理整顿危险化学品领域违规违章指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以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礼花弹,机械化改造企业边改造边生产的查处。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禁生产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超标和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经营环节。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非法违法违规储存、运输行为,未经许可的立即扣押运输车辆,收缴所有产品并严厉钋罚。

2.交通运输领域。加强路检、巡查力度,继续开展检查客运车辆“红眼班车”治理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杜绝“红眼班车”,境外车辆一律强制休息;集中治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以及农村公路春运行车秩序;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条件审核关,强化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动态监管,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直至取消相应资质。清理整顿春节期间境内旅游客运车辆以及旅游景区道路和观光车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增派巡查警力,加大巡检频次,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雾霾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制。

3.公共消防安全。针对冬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实际,要继续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及庙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大型活动和焰火集中燃放的审批程序,严禁无资质的个人或企业承揽焰火燃放活动。加强对防火设备和消防通道的管理,严禁非法、违法占用消防器材和挤占安全通道。严禁在室内、公众聚集场所、油气储备库(管道)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火灾和拥挤等群死群伤事故。

4.民爆物品安全。民爆行业是特殊和管制行业,要坚决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民爆物品在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始终做到民爆物品处于受控状态。各煤矿、非煤矿山和民爆公司及其他涉爆企业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加派人员重点对企业停产和春节期间的民爆物品安全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存、运输和使用行为。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指导涉爆企业加强应急管理。

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三、加强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安全观。要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握有关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及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科学有效引导安全生产网络舆论,避免发生次生事件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3日

网络编辑:ji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