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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渭政办发〔2013〕107号 发布时间:2013-06-13 11: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近期,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教训十分惨痛。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必须以此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3〕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及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工作落脚点放在县乡、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追究上面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通过此次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整顿和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消防、冶金、燃气及长输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居住小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以及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火灾高危单位;突出问题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以及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社区安全管理通知精神情况。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到位。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煤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矿长守职尽责“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超能力组织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停产整顿的小煤矿整改及复产验收情况。
    2.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生产企业转产关闭退出情况。
    4.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完好,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危桥险路治理,“两客一危”治理,“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6.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7.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8.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检查督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市区政府全面排查、市级行业部门专项检查和市政府集中督查的方式进行。
  所有企业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并纳入企业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标准、规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尤其是明确的重点范围逐一进行排查。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等办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要反复检查和督办,特别要对省、市确定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政府在企业自查、县市区排查整治和市级行业部门检查的同时,组成6个督查组从6月24日开始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媒体同步跟踪检查的方式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业部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一组:由市安监局局长姬智武、纪检组长王韵瑜带队,市质监局派人参加,联络工作由市安监局赵龙生负责,主要对蒲城县、富平县进行督查。
  第二组:由市煤炭局局长张发印带队,市安监局派人参加,联络工作由市安监局白晓飞负责,主要对韩城市、白水县进行督查。
  第三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董新安带队,市交通运输局派人参加,联络工作由市安监局王启怀负责,主要对澄城县、合阳县进行督查。
  第四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李进会带队,市国土局派人参加,联络工作由市安监局张虎负责,主要对华阴市、潼关县进行督查。
  第五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王培兴带队,市住建局派人参加,联络工作由市安监局薛小平负责,主要对临渭区、渭南高新区、经开区进行督查。
  第六组:由市安监局执法支队长高存才带队,市公安局派人参加,联络工作由市安监局张领丰负责,主要对华县、大荔县进行督查。
  各督查组根据督查检查情况,自行确定1名安全专家参加督查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市政府将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督查组检查督查情况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组织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检查活动;是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开展的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活动;是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紧抓好,要成立由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扎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县乡、监督检查到县乡”,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督查不走过程,追究不徇私情。
  (二)企业为主,行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监管的要求,督促所管行业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台账,及时对大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不断推动大检查深入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协作联动。本次大检查活动要在突出检查重点、全面排查治理的同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平安公路”、“平安工地"、社区“零火灾"创建工作以及重点行业整治有机结合;与从严执法、对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相结合;与抓住典型、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相结合;与强化隐患整改治理、加强基础工作、推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严防死灰复燃。
  (四)明确责任,严格督办。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五)加大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结果,切实做好“三个发动”,即充分发动职工对企业安全隐患进行查报、充分发动基层干部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充分发动群众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设立重大隐患举报热线、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安金生产大检查工作。
  (六)强化考核,严格追究。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将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在三季度全市重点工作讲评中进行讲评。对大检查工作不力,重点隐患治理不认真导致较大事故发生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业部门,将取消全年评优和目标责任制奖励资格;对有关责任人严格按照《渭南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6月15日之前上报检查工作方案,6月25日报工作开展情况。大检查结束后,于9月20日报送检查活动总结。上述内容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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