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公司矿冶分公司炉料产品部湿法制酸分厂“2·12”给水罐爆炸一般事故的通报
渭安办发﹝2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有关重点企业:
2019年2月12日下午16点20分左右,位于渭南市华州区莲花寺镇的金堆城钼业股份公司矿冶分公司炉料产品部湿法制酸分厂发生一起水泵房常压给水罐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重点部位安全风险因素辨识不清、管控措施落实不力,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对已出现的安全风险隐患研判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
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严肃调查处理,并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当前尤其是春节后期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这起事故发生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社会影响较大,市安委办决定对这起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华州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2019年第1次月度会精神,进一步筑牢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金堆城钼业股份公司要严格按照2月12日省、市现场会议要求,立即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升防范事故能力。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保持劲头不减、持续发力,全面排查重点企业、关键环节、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的监管责任,加强大型综合体、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重点防火单位监督检查,抓好道路、水上等交通安全,对恶劣天气和急弯陡坡、长大下坡、路面结冰等危险路段采取疏导管控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游园庙会、灯会灯展、焰火晚会等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按照“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标准和程序,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整改,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虚作假。要加强企业复产期间的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要切实加强安全巡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理。对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并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企业安全复产复工。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