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渭安委发〔2018〕2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8年1月23日1时30分左右,西安市雁塔区青龙路王家村一民房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和平,代省长刘国中,省委常委、副省长杜航伟,省委常委、副省长姜峰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堵塞漏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和谐稳定,让老百姓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1月2日3时30分,我市大荔县马家巷西口斌斌文具店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火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陆治原,市长李明远也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一定要下大功夫排查隐患,下大功夫整改问题,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认真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使命意识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中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凝神聚气、守土有责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大力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楼内室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由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会同市住建局、教育局、安监局、商务局、质监局和卫计局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市民政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企业管理人、房屋产权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有关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员火灾防范自救能力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开办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警示片、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发送消防警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扑救初期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全面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本领,不断提升全社会防范火灾的整体水平。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