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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委发〔2017〕16号 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8-02 17:39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渭安委发〔201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各相关企业:

现将《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省关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业先期开展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超前预判预控,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提高安全风险的管控能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和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应对各类较大以上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

二、工作重点

以生产经营单位为切入点,聚焦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突出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上经营(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规模和分布实际,确定蒲城县、华州区、渭南高新区等3县区和中石油渭南分公司高田油库、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为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重点示范单位。各重点示范单位要结合试点工作任务和自身实际,先行先试,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一)摸清相关底数。各企业全面摸清和掌握本企业所有安全风险管控的数量、种类和分布情况,形成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并进行评估分级,建立本企业 “安全风险责任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及信息系统,绘制安全风险等级“红、橙、黄、蓝”四色电子地图,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同时,将工作方案、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清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及时上报县级安监部门。

(二)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对企业上报的安全风险清单进行审核把关,建立本辖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在绘制县级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红、橙、黄、蓝”四色电子地图的同时,向市安监局汇总上报本辖区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市安监局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绘制市级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红、橙、黄、蓝”四色电子地图。

(三)明确安全风险的分级管控。各有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明确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岗位人员管控责任。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的特点和规律,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通过物理隔离、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动态监测风险的目的。重点关注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发生变化后的状况,实施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各类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按职责权限分别制定本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落实管控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危化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建立健全本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公示、销账等制度,建立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格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17年7月下旬开始至2018年1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8月15日前)。

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规范,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和有关企业分别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组织召开本地区、本单位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市双重预防机制试点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组织培训活动,各地、各有关企业也相应开展培训活动。各重点示范县区和企业要于8月15日前完成评估方案制定等准备工作,8月20日前将方案报市安委办审核,11月2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安全风险清单”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等。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8月16日—2017年11月底)。

(一)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是编制详细的资料收集清单,收集与安全风险管理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二是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从生产工艺、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存在的安全风险,排查确定各类风险源、风险点、薄弱环节、重点防护目标等;三是对已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事故类型、事故后果、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科学评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分为1、2、3、4(红、橙、黄、蓝)级、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对红色、橙色重大风险实施重点管控,逐一明确管理层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理措施,构建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四是全面排查3人以上岗位、作业面或流水线,建立安全风险台账,落实管控措施。五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实现与政府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六是编制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一对一”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对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将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资源进行调查登记,建档,完善调用制度,积极做好与属地政府在应急响应方面的衔接事项。

(二)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是结合企业上报的安全风险清单,从规划布局、安全监管等角度,对风险较高的企业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敏感目标、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等资源方面进行登记、辨识;二是依据相关标准,对安全风险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及影响范围进行评估,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三是对本级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资源进行清查登记,对本级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四是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明确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管控主体(包括属地街乡镇政府、企业)和管控责任;五是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本县市区政府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安全风险“一对一”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应急演练活动。六是探索建立以本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七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

(三)市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清单”、“安全风险责任清单”和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制作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地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各县市区、各危化企业均要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风险辨识评估的总体概述、安全风险清单、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建议、应急资源调查以及应急能力评估等相关内容,针对重大安全风险,应附有“一对一”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风险评估总结撰写完成后,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

第三阶段:总结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市安委会对危险化学品行业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编制全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

(一)提高认识,抓好试点。在危险化学品行业先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全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步骤之一,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投入,完善措施。将试点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对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重点示范企业给予奖励(以奖代补);对工作滞后、推动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企业要立足自我加大试点工作资金投入,确保工作实效。

(三)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的推进步伐。要组织专业机构或相关专家开展现场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反馈情况,落实任务。加强试点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市安委办将定期检查工作进度,通报情况,刊发简报反映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网络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