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在“五一”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
渭安委发〔20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了几起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屡禁不止,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复产复工验收把关不到位、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五一”假日临近,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市委、政府领导安排意见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检查督查从4月20至5月20日,以企业自查、县级全面排查、市级行业部门检查和市安委会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督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督查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企业防汛备战情况、行业部门和乡镇政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煤矿领域重点要严把煤矿复产复工安全检查验收关,认真组织企业开展全面“体检”,摸清安全状况底数,对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及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超能力组织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非煤矿山落实复产复工验收制度情况、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情况、六大系统运行情况、企业领导带队下矿下井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严查严惩违法违规开采作业,严防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交通领域要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客运车辆夜间落地休息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运输企业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整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加强对施工工地吊车的监管,严禁吊车臂伸出作业区域、特别是有大量人员经过的区域,凡有引发事故风险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以及燃气用户用气安全隐患,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使用安全检查,强化城市管网、电力、污水垃圾和渣土处理、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旅游领域重点对旅游景区、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景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制定完善情况进行检查,要及时消除景区道路、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索道缆车等方面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安全。
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对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排查,严禁有关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以及重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要对生产、运输、经营环节加强监管,坚决查处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违法经营、运输行为和已关闭企业非法生产行为。
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公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其他各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主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督查任务分工
本次检查市安委会共分5个督查组,由牵头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带队,牵头单位负责车辆保障、联络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市煤炭局牵头,市安监局派人参加,督查白水县、澄城县;
第二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监局派人参加,督查大荔县、华州区;
第三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安监局派人参加,督查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
第四组:由市文物旅游局牵头,市安监局派人参加,督查华阴市、合阳县;
第五组:由安监局负责,督查蒲城县、富平县、潼关县、卤阳湖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各督查组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疏不漏,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按照《市督查组督查检查清单》(见附件)做好检查记录。大检查结束后,市政府将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督查组情况汇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督查组,于5月20日前将此次检查所形成的县级问题隐患清单及《市督查组督查检查清单》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薛小平,电话2933381,邮箱:wajzhyk@163.com。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