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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6-09-14 14:28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渭安委发〔2016〕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2016年中秋和国庆即将来临(以下简称“双节”),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双节”是客运高峰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公共场所安全监管任务繁重,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强化攻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严防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旅游、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燃气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非煤矿山安全五个“十条”规定,继续加大对危、险、病尾矿库的治理力度,提升安全等级,严防溃坝事故发生,打好矿山安全攻坚战。

二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双十条”,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绝不允许复工复产,同时,严格运输和经营环节监管,坚决防范泄露、爆炸事故发生。

三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分析“双节”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路面巡查执法,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的安全整治,全面清理整顿长途客运班线和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

四是加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类游园及群众性庆祝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五是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确保管道管网运行平稳。

继续深化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上交通、农机、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真正做到“双节”活动安全有序。

市安委会决定,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业部门在“双节”期间,各自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市安委会将适时安排督查活动,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领导带队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在立即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含排查隐患清单)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人:杨 华,电话:2933381,邮箱:wajzhyk@163.com。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网络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