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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渭安委发〔2014〕18号 发布时间:2014-08-04 10:5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428,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印发了《陕西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陕安委〔20148号)。市委、市政府专题组织了学习活动,并召开会议,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字〔201436号)。现就全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字〔201436号),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专题宣讲、专题讨论,集中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追责。

(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要求,认真落实管行业部门领导必需管行业安全的规定;落实1名常委负责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部门1名领导参与安委会工作;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具体科室负责落实的工作体系,使管行业必需管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改变过去只注重考核绝对指标的模式,加大对较大经上事故和相对指标考核力度。关口前移,突出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预防性工作的过程考核。制订并落实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制度。

二、紧紧抓住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四严双查”

“四严双查”,即:严格执行规定和制度;严格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严格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零容忍;严格进行验收,在整改上见成效;严肃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查。结合我市实际,“四严双查”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城市燃气及城市商住一体楼餐饮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1.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进一步摸清各县(市、区)城镇燃气站库基础管网、燃气管道布局走向底数,绘制燃气管线图,重点掌握燃气管道是否穿越居民区、河流、桥梁、关键设施以及与市政管网交叉等情况。按照“谁所有、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格整改。经营单位要配备专职人员巡回检查,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排除、处理故障和事故。

2.由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公安局分工负责,加强对商住一体楼内餐饮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取缔在高层建筑十层以上住宅楼、24以上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室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行为;全面排查摸底商住一体楼使用管道天然气经营餐饮业的现状,7月底前查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不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列出企业名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时限;对商住一体楼经营餐饮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无法整改,以及不具备经营餐饮条件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二)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企业具体负责,集中抓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占压隐患治理。7月底前完成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图绘制工作,切实掌握管道整体布局和安全运营情况。对已查出的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属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后建服从先建、谁造成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措施、资金,限时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三)对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化工集中区,由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集中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存在的隐患问题严格整改,切实将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

三、突出重点,狠抓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突出煤炭行业的安全监管。由市煤炭局牵头,渭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双七条”。大力实施煤矿安全“1+4”工作法,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好与煤矿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面对面谈话,强化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力度。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加快九万吨以下矿井整顿关闭,对一年内累计死亡3人或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以及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小煤矿和超层越界开采煤矿,依法进行关闭。

(二)突出非煤矿山整顿攻坚工作。重点是落实43个企业关闭工作,实施无主尾矿库安全监管,治理整顿采石企业非法违法生产问题,推进潼关金矿区“六大系统”建设,年内所有企业全部建成“六大系统”,坚持遏制炮烟中毒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对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监管,落实教育培训工作制度,严格监管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全部清除;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不准把已经关闭的坑口重新打开,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效。

(三)切实落实烟花爆竹行业攻坚任务。重点是推进生产企业整顿关闭和管理提升工程,目前,整顿关闭的势头很好,105个企业签订了退出协议,98个企业已经彻底关闭或转产,落实关闭奖励资金3100万元(包括市财政1800万元),年底前有望将企业整合关闭到75个以内。在一方面关闭退出的同时,另一方面要安排部署和落实对保留企业的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当期重点任务是落实高温季节停产措施,严禁非法违法生产,蒲城、富平两县要组织人员对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严重违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管理,杜绝非法运输行为发生。

(四)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行业攻坚工作。韩城市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加快对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估和区域安全评估,制定加强管理工作措施,逐企业提出工作对策。要严格规划管理,严禁未经审批建设商业和民用住宅,凡在化工项目立项后的建设工程一律按非法建设处理。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流向登记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和销售民用燃爆竹物品行为。

(五)突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路面管控,严格落实24小时巡逻检查制度,坚决查处“红眼”班车,从严整治“三超一疲劳”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六)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联合执法,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

(七)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对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管理、检测检验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营。

(八)突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住建、质监、安监部门要加大对施工现场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高处坠落、防垮塌、防触电措施,加大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塔吊、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和动态监控,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九)着力解决化工企业涉及的搬迁问题。由市安监局和各相关县(市、区)负责尽快列出拟搬迁名单。对处于城市建成区,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法规标准,但是周围人口密集的化工企业积极研究制定搬迁计划和鼓励支持政策,对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化工企业,其外部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居民点,也要尽快落实居民搬迁承诺,综合运用城镇规划、环境治理、安全风险防控等措施,加快搬迁步伐。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活动

对非法生产活动要严格执行“六关停”工作措施和“四个一律”制度,对以非煤矿山名义开采煤炭的非法矿山一律按照“三不留一闭毁”规定彻底关闭,对非法开采、非法生产、非法建设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对非法挂靠、套牌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一律扣押。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民爆物品行为,治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非法采石源头,要实行更加严格的问责措施,深挖非法违法生产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保护伞,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势头。

五、巩固“三基”工作、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要巩固抓“三基”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大力推进“三化”建设(政府监管网格化、企业管理精细化和行业直管专业化),加快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完善企业台帐、隐患台帐和监管台帐;督促企业编制操作手册,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各环节工作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工作,落实行业责任;要加快标准化工作步伐,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723

网络编辑:ji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