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治理纠正违法非法生产行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联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包联领导工作职责县级领导包联矿山企业实行"三定五问"责任制:即定任务(包联领导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明确包联期间的工作目标)、定责任(包联领导要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包联期间的工作责任)、定检查(包联领导每月要对企业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过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过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过问县级以上重点隐患治理、过问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过问企业安全投入情况。
二、包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县级领导包联企业工作。
2.县级包联领导每月要对包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纠正违规违法生产行为。
3.对不能认真履行包联工作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引发事故的,将追究包联领导责任。
4.包联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 1.渭南市县级领导包联非煤矿山名单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