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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市级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安委发〔2014〕17号 发布时间:2014-07-15 11: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就市级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包联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开始到725日,市级领导带队到县(市、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县(市、区)党委、政府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解决的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二)检查县(市、区)政府落实省政府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三)检查县(市、区)党政领导包联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检查县(市、区)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现场抽查3户以上企业和1个行业部门、一个乡镇安监站,实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分组安排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市级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分组如下:

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春阳同志负责包联华县,市国土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光照同志负责包联蒲城县,市公安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勇格同志负责包联华阴市,市国土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程勉贵同志负责包联合阳县,市旅游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爱民同志负责包联大荔县,市交通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市委常委、经开区党工委第一书记潘洁同志负责包联经开区,市工信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军同志负责包联白水县,市煤炭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市委常委、富平县委书记郭志英同志负责包联富平县,市安监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唐代治同志负责包联澄城县,市安监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副市长王晓军同志负责包联高新区,市住建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副市长刘新兴同志负责包联韩城市,市煤炭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副市长魏稳柱同志负责包联临渭区,市发改委负责联系工作;

由副市长吴蟒成同志负责包联潼关县,市安监局负责联系工作;

由副市长高洁同志负责包联卤阳湖开发区,市发改委负责联系工作。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联系单位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安排好检查的衔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由联系单位根据检查实际起草并报送检查工作情况(730日前)。

(二)请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准备一份县市区企业名单,由带队领导现场决定检查企业和检查单位。

(三)检查期间的接待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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