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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三起烟花爆竹生产爆炸事故的通报

来源:渭安委发〔2013〕14号 发布时间:2013-06-21 17: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6月份以来,我市相继发生三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6111时左右,蒲城县兴南烟花药料厂造粒工房发生爆炸,造成造粒工房被毁;6612时左右,富平县浏河烟花材料厂造粒工房发生爆炸,造成造粒工房被毁;6810时左右,陕西蒲城神州花炮有限公司机械混药工房发生爆炸,造成1人当场死亡,机械工房被毁。

    造成这三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组织管理混乱,顶风违规生产。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存在严重违章操作问题。

    当前,天气进入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不安全因素增多。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就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6-8月份,正值高温季节,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工作由蒲城、富平两县政府负责落实,县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二、企业全面停产后,按照机械化改造和安全标准化达标的要求,组织开展机械化改造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通过整顿提升提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蒲城、富平两县政府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状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生产技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四、经研究,决定撤销陕西蒲城神州花炮有限公司三级标准化达标等级,收回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并将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五、责成蒲城县政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陕西蒲城神州花炮有限公司爆炸亡人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上报处理和落实情况。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613

网络编辑:ji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