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市安委会 / 正文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渭南市部分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6:44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渭南市部分新行业新业态安全

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的通知

渭安委发〔2023〕1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厘清行业部门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防风险失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陕西省50项具体措施、渭南市细化分解的50项重点任务清单、市安委会《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及省安委会《陕西省部分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等,特制定《渭南市部分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结合部门“三定”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渭南市部分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

监管职责部门分工

一、顺风车、外卖送餐行业、网约车等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网约车(顺风车、滴滴打车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顺风车、网约车、外卖送餐车等机动车注册登记,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安全监管工作。

二、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营利性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治安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属地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三)市民政局负责非营利性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登记、备案,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房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五)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小饭桌”

(一)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及时掌握学生参加“小饭桌”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监管建议;对参加“小饭桌”的学生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二)市公安局负责“小饭桌”的治安安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属地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指导“小饭桌”房屋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四)市消防教援支队负责指导“小饭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小饭桌”开办者全面落实消防措施,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电商企业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电商企业(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快递企业除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做好新行业新业态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网络编辑: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