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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委发〔2021〕8号 关于全力做好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19 14:39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全力做好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渭安委发〔20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重要节点、重要时段安全防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和百日整治行动,积极应对多轮强降雨和地质灾害,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市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了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和易发期,人流物流车流旺盛,雨雪冰冻极端天气频繁,煤炭等工业产品市场行情较好,企业生产处于高负荷、高强度状态,加之全市长期强秋淋天气,各种不安全因素相互叠加,诱发事故的不利因素明显增多,安全防范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及市安委会三季度例会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压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强化责任落实作为推动工作、提高效能的关键,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行业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防范责任,更加精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更加精准整改重大隐患,坚决堵塞责任盲区和漏洞。要认真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体责任提出的32项要求,落实省安委办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规定的16项责任,抓好今年确定的408家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和责任追溯,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各负其责。

二、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635项重点任务和“路线图”和“时间表”,结合省安委办三年行动中期评估指标,认真对标重点工作台账、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持续深化集中攻坚阶段任务落实。市县两级安委办重点抓好“两个专题”对照检查,各专业委员会要逐项检查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深入研究采取源头性、基础性和制度性措施,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力争在源头治理、责任体系、监管措施和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上取得突破,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深入推进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防控责任,确保“清零见底”。认真做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三、持续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聚焦 “党的六中全会”以及“元旦”等重要时段,组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的重大风险要落实管控责任,对督办的重大隐患和重要事项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每一项重大风险、每一处重大隐患始终处于有效管控之中。交通方面,要加强警力部署,严格路面管控,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无牌无证驾驶等行为,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农用车、校车安全监管,交通、应急、交警、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强化雨雪冰冻天气道路安全防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矿山方面,要加强矿山安全检查督查,对当班上百人、高瓦斯和水害严重的建设、技改、托管等矿山安排专人盯死看牢,防止矿井违法违规、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防范潼关地下矿山冬季气候变化导致窒息事故发生。危化方面,狠抓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等重点人员责任落实,狠抓罐区、“小化工”专项整治,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销售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设施工方面,要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和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管控,扎实推进转包、非法分包、挂靠等专项整治,强化既有建筑物隐患排查,严格特种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管理,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城市安全方面,要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塌陷治理和市政工程安全整治,加强居民用气安全检查和教育,全面消除燃气泄漏爆炸、道路塌陷等事故隐患。消防方面,要持续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及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对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用火用电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等关键部位严格彻底检查,严防发生群死群伤和同等影响的火灾事故。公共安全方面,要加强生活基础保障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重要时段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旅游方面,要加强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对游船、缆车、索道等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彻底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

四、扎实做好防汛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大荔县赵渡镇受淹区和其他发生农田内涝的县市区要进一步调集增加抽排设备,加大抽排力度,全力做好积水疏排工作,最大可能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利、应急、住建、自然资源、交通、文旅等部门要重点抓好河道、水库、淤地坝、尾矿库、城镇低洼易涝区、山洪泥石流滑坡、道路桥涵、涉河涉水峪道景区等灾害易发区风险隐患排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水务、河务等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对工程水毁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项制定修复加固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完成。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防火道路、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防火检查和应急演练,落实值班值守和巡护防控、预警监测、物资储备、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要针对天气变化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积极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突出大荔县等重点县区,成立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重点加强安置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好受灾人员救助政策,加大冬春救助力度,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科学迅速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加快农田、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抢修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尽早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要积极做好农作物抢收抢种工作和生产自救,想方设法抢收抢播,统筹调度农业机械设施,加大田间排水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灾情损失。要强化灾后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监测评估,重点加强集中安置点和灾区环境消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要立足当下、瞄准长远,谋划争取一批补短板、强基础的大项目、好项目。要进一步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对接衔接,积极筹划实施洛河综合治理,建好高标准农田灌排设施,切实提升防汛排涝能力水平。

六、不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各级各部门要以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为契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明查暗访、精准执法、联合执法、专家参与等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加大重点企业场所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和“屡罚屡犯”的严惩重罚。要坚持把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对排查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做到漏洞不堵住不放过、成效不显现不放过。对零处罚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坚决纠正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扎实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对今年以来中、省、市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逐项检查整改情况,逐一对账销号;对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纳入重点督查检查范围,全程跟踪督办,严格执行隐患治理验收销号制度,确保重大隐患真改、实改;年底前,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重要事项全部完成整改,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进行约谈和追责,对因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七、认真做好年度工作“回头看”和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大起底”,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要扎实做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年度考核准备工作,研究部署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用好考核的“指挥棒”,推动工作落实。要勇于突破“老套路”“老经验”和“老做法”,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明年重点工作,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明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要结合冬季特点,进一步细化各类应急预案,完善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配齐专业人员,备好应急物资,强化舆论管理,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展开救援,舆情舆论基本稳定。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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