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市安委办 / 正文

渭安办发〔2022〕72号 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包联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10:36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包联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2〕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24日全省、全市安全稳定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市安委会领导意见,现就国庆期间包联县市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30日至10月7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督查内容

1.9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24日全省、全市安全稳定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第五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4.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和不放心的区域、企业及环节等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三、包联安排

第一组:市应急局局长陈峰包联华州区、华阴市和华山景区,市应急局执法支队配合,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联络员:李翔13335358558)。

第二组:市应急局副局长王培兴包联临渭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市应急局工贸监管科配合,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联络员:陈辉18992382386)。

第三组:市应急局副局长李明包联澄城县、合阳县和白水县,市应急局煤矿监管科配合,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联络员:鄢刚15592269999)。

第四组:市应急局副局长靳冬生包联潼关县、富平县和庄里试验区,市应急局救援协调科配合,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联络员:何永强15353391755)。

第五组:市应急局副局长张百侣包联大荔县、蒲城县和卤阳湖,市应急局危化监管科配合,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联络员:冯国年13892390048)。

四、有关要求

1.各组要按照督查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包联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督查检查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2.督导检查时,可根据督查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和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乡镇(街办)或部门、3个行业领域、5家企业。

3.各组包联检查情况请于10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

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网络编辑: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