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市安委办 / 正文

渭安办发〔2022〕87号 关于转发《全省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16:27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全省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28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现将省安委会《全省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陕安委〔2022〕2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引起思想重视,把扎实开展全市“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与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紧贴我市实际,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切实排查整治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狠抓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刻汲取近期几起事故教训在前阶段“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我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扎实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整改清零消除隐患

三、认真报送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次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有关资料报市安委办。12月13日前报送安排部署情况,每月13日、27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统计表。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6



网络编辑: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