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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办发〔2022〕8号 关于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2-14 11:09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扎实做好国务院安委办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相关工作,推动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确保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会领导意见,现就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导检查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党政领导干部学习新颁布《安全生产法》情况,落实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开展三年行动攻坚工作任务完成和燃气、危险化学品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今年第一轮市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导检查内容:结合实际,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1.煤矿。一是煤炭保供形势下开展采掘接续紧张专项监察和盗采煤炭等资源安全整治情况;二是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使用、超限处置等情况;三是突出重大灾害治理和风险防控落实情况;四是对停产整顿矿、技改重组矿、保供井工矿等6类矿井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情况。

2.非煤矿山。一是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采空区垮塌,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将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探矿作业等与生产矿统一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情况;三是采深超过800米或者单班下井人数超过30人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等高风险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四是岁末年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演练、执行等情况。

3.消防。一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冰雪运动场所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情况;三是革命文物建筑落实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四个一”要求情况;四是老旧小区和沿街门店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一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二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安全管理情况;三是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等各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情况。

5.烟花爆竹。一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6.工贸。一是冶金企业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等问题隐患情况;二是粉尘涉爆企业不同种类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等问题隐患情况;三是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等问题隐患情况;四是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落实情况;五是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落实情况。

7.燃气。一是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情况;二是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情况;三是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四是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五是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六是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七是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8.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一是吸取贵州毕节市建筑工地“1·3”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二是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三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四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及执行情况;五是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

9.道路运输。一是春运安全保障情况;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情况;三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四是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10.特种设备。一是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二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11.水上交通。一是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是涉客船舶安全治理情况;三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的意见》落实情况。

二、督查安排

本轮市级督查检查从2月14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范围覆盖所有县市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综合督查检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联络员:冯国年13892390048),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对蒲城县、富平县、卤阳湖和庄里试验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二综合督查检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络员:王进刚13892526315),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配合,对华州区、华阴市和华山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三综合督查检查组:由市工信局牵头(联络员:段文艺13909130891),市住建局(燃气)、市发改委配合,对大荔县、白水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四综合督查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牵头(联络员:王鹏18628430002),市应急局(煤矿)、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对澄城县、合阳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五综合督查检查组:由市住建局牵头(联络员:秦天平15353391354),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对临渭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六综合督查检查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络员:张化斌18191519108),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市公安局(民爆)配合,对潼关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各检查组在县市区督查检查时,除听取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外,还要通过座谈问询、查阅资料及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乡镇(街办)或部门、3个行业领域5家企事业单位。

同时,市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根据各自职责,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与检查组搞好对接汇报,确保督查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检查组要紧盯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督查检查,真正找准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确保督查检查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3.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详见渭安委发〔2021〕9号),于2月28日前报市安委办,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

4.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联系人:史强 电话:2933383 邮箱:wnsawhbgs@163.com)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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