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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办发〔2022〕48号 关于扎实开展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11 10:56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扎实开展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2〕48号


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

高温汛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特别是近期几起全省典型事故的发生,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防范50条具体措施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高温汛期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领导意见,现就扎实开展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本次督查时间从7月13日至7月15日,为期3天,由16个市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深入本行业领域县级监管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对高温汛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督查内容

1.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防范50条具体措施和市安委会细化分解的重点任务清单贯彻落实情况。

2.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具体落实情况。

3.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292项重点任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4.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要提前做好督查检查准备工作,制定督查方案,组织学习相关文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本行业领域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本行业领域县级监管部门、9家重点监管企业。

2.各督查组要围绕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找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确保督查检查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3.各督查组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书面反馈并责成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到位,将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提请市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4.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检查情况形成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督查工作组织情况,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建议等)于7月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分管领导将专门听取各专委会办公室督查检查情况汇报。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网络编辑: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