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评估结果的批复
渭安办函〔2020〕77号
蒲城县安委办:
你办《关于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评估结果的请示》(蒲安办字〔2020〕96号)收悉。经市安委办审查,现批复如下:
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蒲城空气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陕西中化蓝天化工材料有限公司、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渭南蒲城尧柏水泥有限公司、蒲城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大唐蒲城发电责任有限公司、渭南市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家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评估结果确认为优秀等次。
陕西大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渭南圆益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蒲城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蒲城县通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蒲城县福安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及客运站、蒲城县西路客运有限公司及客运站、蒲城县通达客货运有限公司运通分公司、陕西省渭南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蒲城好邦食品有限公司、陕西石羊猪饲料分公司、陕西石羊禽料分公司、清代考院博物馆、王鼎纪念馆13家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评估结果确认为良好等次。
特此批复。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