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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办发〔2022〕71号 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10:34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 知

 渭安办发〔2022〕71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切实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情绪,深入推进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条具体措施和我市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落地,全方位压实压紧各方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一是总体工作情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条措施和我市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情况。二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督导组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开展督导检查,推动重大问题隐患立查立改等。三是重点攻坚行动推进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情况,自建房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攻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重点行动完成情况,是否存在未覆盖到位的盲区漏洞,是否存在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等。

(二)考核巡查及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以及省驻点督查组中指出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制定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是否已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是否针对性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盲区漏洞,是否举一反三下大力气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岁末年初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一是能源保供安全工作情况。打击煤矿盗采、强化采掘接续管理,推进油气开采、生产和储备等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以及深入有关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情况等。二是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情况。针对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组织开展动员部署、预案修订、应急准备和安全防护措施执行落地情况等。三是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范情况。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工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作出安排、迅速行动起来,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深入推进督导检查、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安全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系统梳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情况及前期本级自查、上级检查情况,聚焦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明显短板,通过重点督导、驻点帮扶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紧盯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要强化整治攻坚和风险管控,严防漏管失控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做好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派出督导组前往最不放心的重点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紧盯本行业领域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集中查处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指导帮助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组织推动,对照“回头看”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督导检查方案,逐项细化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明确人员任务分工,确保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基层一线。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督导与帮扶相结合,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把主要的人员力量和时间精力用于现场督导检查过程中,检查期间要根据现场工作重点,聘请相关专家积极参与,为检查提供专业支撑,确保把问题隐患发现在事故前。

(三)严格问责问效。严格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书面检查、约谈、诫勉、警示,处分、通报,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方式开展问责,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报道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工作及成效,对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强化指导借鉴作用。同时要曝光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教育引导有关企业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格遵守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切实保障督导检查人员安全。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网络编辑: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