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当前正值燃气保障供应的高峰期和岁末年初事故的高发期,燃气储运及使用量大增,是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全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视频动员会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等几起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我市燃气安全重大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领导意见,现就进一步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燃气安全工作重大决策,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台,厘清并落实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大排档、小吃店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气源厂、老旧燃气管网以及铸铁管道、调压站、阀门井、引入管、燃气灶具、气瓶等燃气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三是全面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安全隐患;
四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供应场站设施、瓶装液化气供应站违规违法经营安全隐患;
五是全面排查整治违章占压燃气管道安全隐患;
六是依法查处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违法运输和违规配送等行为;
七是依法查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检验气瓶等行为;
八是依法查处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三、责任分工
1.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发挥燃气主管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汇总上报工作情况,推动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2.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液化气瓶充装作业人员、检验单位和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实施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等违法行为。
3.由市商务局负责,全面排查整治宾馆、酒店、商场和超市等商贸流通领域燃气使用安全隐患。
4.由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窝点)及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违规行为。
6.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面排查整治全市油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规占压油气长输管线等行为。
7.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依法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燃气使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燃气销售、使用、运输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其他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燃气经营、运输、使用、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国内连续发生7起燃气较大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市燃气安全敲响了警钟。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抓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落实,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储存、运输、装卸、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重大风险。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住建、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公安、发改、应急和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强化督查检查,及时共享信息,形成执法合力,切实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及全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坚决防止顾此失彼、漏控失管。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政策规定,普及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全面查找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充分用好各种举报平台,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提升广大公众燃气使用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要把严格监管执法贯穿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过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规定,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五是及时报送情况。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