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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办发﹝2021﹞19号 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08 15:05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将对我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随机抽查地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实地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为全力做好迎检考核相关工作,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2020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对标自查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是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考核工作,将这次考核作为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主动对标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力求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反映工作绩效。要指定专人负责考核工作,细化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核各项准备。

二、全面总结,客观反映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全面对标、梳理整改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成效,认真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报告中反映问题和不足的篇幅应达到总篇幅的50%以上。

三、加强领导,做好联络衔接工作

本次考核工作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考核工作,确保完成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年度考核工作。

四、认真对标,收集整理印证材料

市安委办负责全市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要确定相应人员熟悉考核资料,做好考核项目解说和汇报。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印证资料,分别做好向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组汇报的准备工作。

五、资料报送要求

各市级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于3月8日18时前将自评报告报送市安委办(附各单位联络员姓名、电话),市安委办汇总形成我市自评报告报省安委办。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分解表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田锋,电话:2933383,邮箱:wnsaw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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