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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办发〔2021〕4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15:08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临渭区“1·10” 火灾事故教训,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在全市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方法

本次“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到3月底结束,为期80天。

“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阶段性工作,由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市县两级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在企业自查、行业排查的基础上,组成督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检查重点和任务分工

(一)煤矿。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精神,深刻汲取韩城市燎原煤矿“6·10”和铜川市乔子梁煤矿“1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对煤矿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冲击地压、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瓦斯抽采、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严厉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中省排查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由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聚焦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频发和春节人流物流旺盛特点,加强城市长途客车、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邮政快递等交通方式安全监管,严格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和乘坐交通工具。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农用车非法载人,严抓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交通管理。健全危化品运输全链条监管,对企业和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控以及托运、装载等重点环节加强管控。完善农村道路、桥梁隧道、临街集市、马路市场、临水临崖以及长大下坡等重点区域防护措施,做好重要时段、重点路段管控工作。(由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隐患排查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邮政快递隐患排查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危险化学品。深化硝酸铵等爆炸性危化品和油气储存、长输管道专项检查,加快推进园区整治提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紧盯冬季检维修作业、开停车等关键环节,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油气储罐、长输管线安全监管力度,严防极端天气造成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导致物料泄漏引发事故。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扎实开展生产旺季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盲目生产、非法运输、违规储存、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行为。(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油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由市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建筑施工。加强对未停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严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基坑和墙体坍塌、模板构件垮落、触电等事故,严格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禁违法转包和未经科学评估论证压缩工期行为,做好民工住宿区取暖工作,杜绝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非煤矿山。对全市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坚决防范地下矿山通风、采掘、运输事故和尾矿库溃坝事故,加大露天采场边坡、采掘、剥离环节安全检查力度,杜绝违法生产事故发生。(由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特种设备。加强索道缆车、锅炉管道、起重机械、电梯、游乐设施检查力度,对企业场内驾驶人员和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由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七)旅游。对景区旅游道路、宾馆饭店、娱乐设施、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维护,做好森林防火、防滑、防冰冻灾害排查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以及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由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八)消防。深刻汲取临渭区“1·10” 火灾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冬季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及时挂牌督办并明确整改要求。严防高层建筑、宾馆饭店、老旧小区、“城中村”、群租房、民宿、歌舞娱乐和老幼活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区位失控漏管。(由市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九)工贸。全面排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整治危险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浮于表面、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由市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十)公共安全。严格审批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加强大型文娱、游园庙会等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控工作,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加强医疗卫生、涉疫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医疗卫生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加强群众生活基础保障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重要时段供电、供水、供暖、供气、通信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分别由市公安局、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和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市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民爆物品生产、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市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草原、畜牧、农机、渔业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不同于一般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着眼于“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最大安全风险排查出来,把防范控制事故的底线划出来,把有力管用的措施拎出来,深入推进煤矿、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工贸、旅游、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法监管,严肃问责追责,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排查。市级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动区域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好督查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市、县两级安委办要组成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带着专家、带着媒体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带队检查,深入一线指导工作开展。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成立检查组并邀请专家参加,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带队领导对检查结果负责。排查工作要做到“四个全覆盖”:县级行业部门要覆盖所有重点监管企业,市级行业部门要覆盖所有高风险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覆盖所有生产区域,各级督查组要覆盖全部检查范围,确保检查工作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三)严格执法,扎实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格监管执法和扎实排查整治贯穿始终,要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形成强大执法震慑力。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交办有关县市区和企业整改。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持续推动,及时报告。要坚持结果导向,把排查整治结果作为检验行动开展情况的重要标尺,作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首要工作,与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查不足、定措施、抓整改。要综合运用督查、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请各县市区和市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3日结合安全生产月度汇报向市安委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月29日前向市安委办专题报告“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网络编辑: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