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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安办发〔2021〕37号 关于举一反三做好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5-11 09:16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一反三做好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

渭安办发〔2021〕37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

4月22日至28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第六组考核巡查组对我省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考核巡查。通报了随机抽查的企业和现场指出的具体问题。根据省安委办通知要求,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主动对标检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查是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检阅,帮助被检查单位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具有重要作用。本次国务院安委会检查组虽未到我市检查,但在各县市区对标对表准备阶段也发现不少问题和工作漏洞,不少单位工作中存在不实不细问题。各县市区安委办对照检查表,补齐工作短板和不足,高标准、高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举一反三,逐项整改问题

各县市区安委办要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举一反三,主动排查和延伸排查,积极查找类似隐患、整改同类问题,确保考核巡查反馈问题在我市得到彻底排查整治。要以考核巡查为契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抓好408家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评估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严格督办,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安委办要持续盯紧各级反馈问题和当前企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重点问题的跟踪督办,特别对已经取得三级标准化资格企业,具有较大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企业,组织工作专班进行对标检查,切实解决一些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工作制度执行松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视不够和自以为是、盲目乐观等问题。同时,要对市安委办“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督查检查发现反馈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实做细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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