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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年怎么干? | 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系列解读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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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0500748613595D/2022-0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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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09:00
作者: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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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年怎么干?
应急管理部:对照“两个根本” 破解深层问题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三年,各项工作要如何推进?1月5日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应急管理部要求对照“两个根本”,深入攻坚拔寨、啃硬骨头,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破解深层问题。
已有成效的要巩固提升
前两年整治中,不少地方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如江苏各级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浙江建立海上商渔共治和责任追究机制、广东出台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18项措施、山东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管理等。各地要巩固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并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应急管理部将及时推广交流,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
已经破题的要深入攻坚
紧盯“老大难”问题推动解决,对“百吨王”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超限货物运输许可、加强高速入口和途中监控等方面深化治理;对独柱墩桥梁问题,要积极开展诊断和分类处置,纳入信息平台动态监测,去年江苏无锡对3名“百吨王”驾驶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责的做法值得借鉴;对货车农用车载人问题,要聚焦农村客运保障不足的突出矛盾,借鉴吉林等地经验协调有关部门在农忙、赶集、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种植大户、果茶园等重点用工区域,增加线路、提高运力。此外,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加强安全动态管理,对矿山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要持续推进整改。
没有破题的要重点突破
要聚焦水上交通事故追责、矿山违法盗采犯罪、高危行业领域劳务派遣用工引发的事故多、电化学储能电站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风险等重点问题开展积极探索、推动解决。
网络编辑: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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