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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应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持续强化安全监管

市安委办提示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景区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17:43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持续强化安全监管

市安委办提示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景区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8月26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为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近日,市安委办专门印发提示函,提示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旅游景区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要认清旅游行业领域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当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人员出行密集,是旅游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安全防范压力持续处于高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充分发挥“一件事”牵头组织作用,高度警惕重大涉险事故背后潜藏的事故风险,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要求,齐抓共管,主动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对旅游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基础,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末梢、措施落实到一线岗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带头行动、靠前指挥,坚决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遇有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调度、科学处置。

全面开展旅游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从即日起至国庆节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旅游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不漏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识别辨析风险和危险等级,逐一建档,制定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动态“清零”。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分级分类挂牌督办,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和风险管控措施,夯实治理单位、属地监管单位、行业督办单位责任,限期整改销号,坚决防止重大事故隐患演变成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期间,凡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单位,均要停工停产停业整顿;对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持续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监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重点检查水上浮桥、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防各类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对于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根据现场实际该停运的立即停运、该整顿的立即整顿,绝不可盲目、违规接待游客。文旅、文物等景区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景区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文旅、水利、农业、体育、文物、林业等景区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营管理单位对景区内道路、桥梁、涵洞、隧道、易发生山体滑坡、河水冲击等危险区域及各类涉水旅游设施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消防、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人员密集服务类经营场所、餐饮娱乐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发生群死群伤。

不断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强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雨情、水情、灾情预警信息,文旅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和跟踪核实机制,确保危险信息直达一线责任人。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获取预警信息后,要迅速传递转达,如遇特殊极端天气等突发状况,要立即采取设备紧急停运、限制客流、关闭景区、疏散游客等相应处置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情况。景区主管部门要指导景区运营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极端天气、夜间等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衔接属地应急资源,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资源准备工作。旅游景区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旅游旺季值班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险情,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