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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应急】市安委办召开警示约谈会,要求相关单位
工作措施再强化 排查整治再发力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08-23 09:07

市安委办召开警示约谈会,要求相关单位

工作措施再强化 排查整治再发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7日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会精神,强力推动全市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8月21日,市安委办召开警示约谈会,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量为0的4个县(市、区)和12家市级行业部门进行警示约谈。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安委办《关于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7月份异地交叉专项执法督查情况的通报》、通报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情况。自5月上旬至目前,全市排查一般隐患14748项(已整改13993项、占94.9%)、重大事故隐患203项(其中市级排查87项、县级排查116项,已整改145项、占71.4%)、帮扶指导企业4392家次,省工作专班印发37期通报,其中24期对我市工作给予了肯定。市安委办联合市级主流媒体开展“企业行”活动,走进53家企业,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25项,受到中省肯定,7月18日“陕西应急管理”公众号、7月20日《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对我市做法进行了报道。在8月17日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会上,我市也汇报了市交通运输局、华州区、合阳县、蒲城县、白水县和渭南高新区创新思路方法抓好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受到省安委办领导肯定。

虽然全市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绩,但从近期“日报”“周报”“月报”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隐患排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掌握不精准,一般隐患排查质量不高,重大隐患排查“交白卷”。二是隐患整改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部分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整改工作严重迟缓,没有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治理和销号程序,没有对隐患排查工作实行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查而不改、改而又现、屡查屡现”情况。三是报送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县市区和行业部门报送的工作开展情况过于简单,不能充分反映党委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和行业部门专项行动主要工作。四是报送审核把关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市区和市级行业部门直报系统填报不细致,存在系统填报数据与报送的隐患统计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市安委办要求,相关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紧紧抓住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监督检查阶段后10天重要窗口期,认真对标对表实施方案和3个方面60项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多策并举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和实践运用,切实摸清找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确保隐患查得出,改到位。要强化隐患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分级管控、闭环管理,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加快隐患整改进度,针对部门督查检查、企业自查、异地交叉执法发现的重大隐患,聚焦工作推进慢、问题隐患多的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隐患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进度和责任人,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抓紧查漏补缺。省安委办将于8月底至11月期间,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也已明确了4方面督查范围和5项重点督查内容。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对标对表省安委办标准要求,扎实做好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各项工作,特别是警示约谈的单位,一定要强化工作举措,紧盯短板、弱项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补课赶队。要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分管领导要加强“周报”“半月报”“月报”审核把关力度,认真督促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利用好信息报送的时机,认真细致总结辖区和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工作,突出体现推动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4个县(市、区)和12个市级行业部门逐一表态发言,汇报了本县市区本行业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表明了进一步扎实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坚决态度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抓紧补课赶队、扎实抓好专项行动的思路办法。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切实提升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盯紧抓实,确保本县市区和行业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排查、科学判定、真改实改,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市安委办将持续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督导督办工作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提醒、督办等多种手段,强力推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坚决筑牢万无一失的安全防线。

(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