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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狠抓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工作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8-01 11:07

高温季节,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也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易燃易爆危化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日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夏季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抓好安全、确保稳定的政治自觉。抓预防重治本,要推动加大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投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夏季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意识。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区域所有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危险货物站场、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落实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工作,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排查登记台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安全监管部门要推动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企业制定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定期开展生产安全隐患巡查检查。

各级公安治安部门要持续做好涉及民爆物品安全“物、人、车、库”等各环节的检查整治,对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及清退等重点环节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积极推进科技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对民爆物品安全“物、人、车、库”和作业现场等各环节、无死角监管。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原有危险化学品运输限行区域进行一次摸排,并对现有的标志重新设置和完善,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规范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秩序。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对策,要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要求单位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按规定持证上岗。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严格施行行业标准。  

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要整合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GPS监控平台、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监控系统、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资源,建立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深入辖区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开展熟悉演练,重点了解掌握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工艺流程、消防设施、应急抢险力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充分发挥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作用的同时,督促企业依法建立专职应急队伍,配齐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加强与消防等应急队伍的联勤联动,提高协同应急救援能力。组织事故施救前要会同专家摸清并了解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明确施救人员个人防护和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基础上,科学合理开展抢险救援,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