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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周刊】我市部署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工作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0-29 17:45
      10月27日,全市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通报了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冬明春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提升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全力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总体平稳,各主要林区、旅游景区、管护区等重点区域安全形势良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然而,从各方面的数据分析研判,今冬明春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一方面,随着生态建设和绿化造林力度的加大,我市森林面积持续增加,植被覆盖率显著上升。加之今年夏季降水量较往年增多,森林植被及林下杂草灌木生长茂盛,林内可燃物载量较往年增多。另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前期群众外出受限,今冬明春进山入林、旅游踏青、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挂灯祭祀等现象大幅增多,加之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10月至翌年3月全市气温较常年偏高,土壤失水速度加快,旱情和空气干燥度会进一步加重,火灾风险增大,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松懈。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认真落实中省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始终绷紧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万无一失。
  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按照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林业部门和森林经营者责任,尤其要把责任落实到村、组、户、人和地块。各镇(办)要实行分片包干,细化措施,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把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村组,每一个山头地块和每一个责任人,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构筑起从上到下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体系。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大力宣传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新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让宣传车跑起来、高音喇叭响起来、护林员红袖标飘起来,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改变传统用火习惯,真正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践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氛围。
  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各县(市、区)要始终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道防线,强化群防群治、网格化管理,对森林草原及周边老人、学生、儿童等重点人群加强监护,严防玩火失火引发火灾。要重点关注“元旦、春节、清明”等时段,加大森林草原巡护和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的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施工用火、野外生活用火等行为。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基层单位要分时段确定火源管理的有效手段,分地区实施火源监管措施,分岗位落实防火人员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地有人看、林有人盯、草原有人防”。要紧盯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在重要入山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实行封山防火、进山登记、火种收缴、重点监控等措施,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做好应急保障,提高扑救能力。应急保障是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打早、打小、打了”目标的必要条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制定有效措施,克服困难,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投入,认真备足备好扑火物资。一是对现有扑火设备、设施要立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需要更新的更新,该维护的进行维护。二是对防火任务重的乡镇和重点林区,要在现有配备物资的基础上,再增添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森林经营大户、林区各大厂矿企业也要根据工作需要,自购足量的防火物资。三是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和各种防扑火物资从现在起要处于临战状态,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需要。四是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确保人员安全放在火灾扑救工作的首位,及时撤离疏散受火灾威胁的群众,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扑火人员安全。在组织扑救火灾时,一定要安排有经验的人担任现场指挥,严禁群众无组织自行扑救火灾,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工作,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一是加强值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登记、火情信息分析和接警处置工作,对缺岗脱岗现象要严肃处理。二是保证信息畅通,对火情信息和卫星热点核查情况要按时、按规定上报,严格执行火情信息日报制度,做到扑报同步,不得缺报漏报。对因信息报送造成重大失误,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三是规范火灾信息报送,如果发生火情,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由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归口,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等情况,确保火情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