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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9-03-27 10:19

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截至3月25日下午,此次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危重伤员13人、重症伤员66人、共有住院治疗伤员566人,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为切实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下发有关通知,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确保生产安全平稳。

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然是关键。据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分为自查自改、全面排查、督查抽查三个阶段,聚焦全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点排查整治涉苯及苯的衍生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安全距离及周边设施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响水事故发生后,我们及时下发有关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这位负责人说。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化工园区进行风险评估。此外,要求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应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应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必须投入使用;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要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投入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罐区要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处于完好运转状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要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超限报警等功能;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场所应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现场检测报警装置要具备声光报警功能;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信号必须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重大工艺变更必须开展风险评估并履行变更管理程序;使用和生产甲、乙类等液体的厂房,其管、沟是否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是否设置隔油设施;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米以外的管沟是否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的措施;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液化烃的管道是否架空或沿地敷设;管沟内的污水是否经水封井并排入生产污水管道;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应配置到位,逃生疏散和事故处置预案科学,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对泄漏物料进行妥善处置;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应落实到位。严格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审批制度和作业场所监护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对化工(危险化学品)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重点排查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风险点、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内容;要加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事前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措施。对严重违规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律约谈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政企联动,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遇有突发事故和重要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迅速妥善安全开展救援,严防事故后果扩大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