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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20 15:47

为牢牢守住煤矿安全生产“零伤亡”的目标,近日,我市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

落实攻坚责任。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化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自今年6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把5个产煤县(市)作为煤矿安全攻坚行动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督促区(县)、镇(办)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方案制定、监督检查到位。各攻坚行动牵头部门按照“谁组织、谁带队、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煤矿安全攻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线索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查处、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突出重点问题。针对国家煤监局和省政府信息快报反馈我市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从市发改委、公安局、供电局和应急管理局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进驻相关煤矿企业,蹲点督办问题隐患整改。期间,对20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工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两处煤矿对矿长或分管副矿长进行撤职处理,对6名驻矿安监员进行岗位调整。研究制定《地方煤矿专项整治方案》和《地方煤矿引导退出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引导退出煤矿10处;2020年,引导退出煤矿6处。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关闭退出工作任务,全市地方煤矿数量最终保留25处。各县(市)政府按时上报了引导关闭退出矿井名单。

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集中排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手段,集中开展煤矿攻坚专项行动,始终保持煤矿攻坚工作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四个一律”强制措施,严查彻治安全隐患问题。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组织检查组17个,组织排查组人数157人,排查矿井34处,停产停工整顿煤矿6处,问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

强化督导调度。市发改委成立督导调研组,由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对全市5个产煤县(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督导,重点对开展攻坚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调度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对属地责任不落实、攻坚工作开展不力,因非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同时,依法严厉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