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应急要闻 / 正文

市安委办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9-03-06 14:55

市安委办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为贯彻3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确保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全力抓好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 迅速行动

安全生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力度切实解决。要落实领导职责和部门监管责任,主要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深入重点地区、行业、企业督导检查,对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厉处罚,确保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工作部署得到落实。

二、全面排查 强化整改

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高风险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辖区内存在的危险点和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以往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逐项落实。继续推动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五项攻坚行动,公安交警、煤炭、安监等部门3月底前拿出有针对性的专项攻坚方案。要加强执法监管工作,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迅速依法处置,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要坚决打击取缔,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

三、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县(市、区)安委办要组成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通报检查督查情况。安监部门要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超限、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春季气候特点,加强路检、路查和车站、车辆的安全检查,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执法检查;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车辆运营。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督查督办,全面开展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对存在无资质超范围承揽施工项目、人员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及深基坑、脚手架、提升装置、用火用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近期一律停产整顿。煤炭部门要突出“四类”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严重和采深超千米矿井)等高风险煤矿,严厉打击“五假五超”等非法违规生产建设和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消防部门要突出“四项”(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专项治理,加强对宾馆饭店、“城中村”、群租房、娱乐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的检查,坚决整治安全隐患。旅游管理部门要聚焦景区高风险安全问题,排查景区道路、索道、客运车辆、高空、水上等旅游项目安全隐患。教育、林业、农业、水利、民爆、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管行业的督导检查,突出重点企业单位、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四、坚持标准 严格程序

把好企业复工复产关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计划,组织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企业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对机械设备、电器线路、高危工艺、安防设施、应急设施以及存在重大风险场所、环节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坚持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安全培训不到位不复产,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五、加强值守 严肃纪律

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及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在1小时之内上报事件(事故)情况,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处置,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天要向市安监局报送当日情况,落实“零报告”制度,市安委办将随时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