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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应急】我市开展“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23 10:38

我市开展“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


          由于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造成人员伤亡,为汲取事故教训,持续滚动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底,我市在全域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县(市、区)督查检查、市级专项检查和市安委办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围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排查清单,加强全过程安全防范。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要求,逐项整改销号,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县(市、区)政府及行业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深入企业指导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死角全覆盖。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包联包抓责任,切实将各类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市级各专业委员会要突出行业领域风险隐患集中和最不放心、事故多发易发的重要部位及关键环节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细化实施方案,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市安委办组成督查检查组,分别于2022年12月中旬和2023年1月中旬,对县(市、区)和市级16个专委会安排部署及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强力推动“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确保收到预期效果。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涉及各行各业。

   煤矿。重点检查建设煤矿抢进度、赶工期和生产矿井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标检查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督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和水害严重煤矿安全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通风、排水、供配电、防灭火和提升、运输、排水设备防冰冻措施以及坠罐、跑车、高处坠落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重点检查防垮塌、防滑坡和防地质灾害等措施落实和冬季低温雨雪天气安全行车教育等情况。尾矿库重点检查冬季筑坝放矿管理和严禁冰层上放矿、库内蓄水、排洪构筑物冻裂、淤塞、变形、漏水等措施落实情况。

   工贸。重点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使用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等危险场所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措施落实情况,严防发生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人员中毒和燃爆事故。查处烟花爆竹违规贮存、非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设施工单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和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模板支撑、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燃气。重点检查老旧小区、商业综合体、学校和企业食堂、餐饮、老旧燃气管网改造等公共场所,燃气经营、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和燃气具等问题隐患,以及瓶装液化气、汽车加气站、管道燃气“三个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日常监管情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隐患排查和“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无资质车辆违法接送学生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农用车非法载人,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交通管理等情况。

   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客运索道、锅炉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液化气体充装,以及学校、商场、车站、旅游景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消防。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和城中村、群租房等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情况。

   油气长输管线。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区域和高后果区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截断阀室内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情况。

   旅游。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博物馆、体育馆等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和景区游客运载工具、景区公路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等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积极开展“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