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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应急】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火源管理

我市部署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火灾防控重点工作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11:07

11月15日,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暨冬春季火灾防控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和防火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中、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大力推动责任落实、教育宣传、火源管理、预警监测、应急值守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火灾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特别是林业、公安、气象、应急等部门,从火源管控、火灾查处、气象预警、力量统筹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各森防指成员单位给予了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未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会议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始终绷紧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火灾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各级森防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坚决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森防指成员单位责任、行业部门管理责任、涉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乡镇长、村委会主任等关键人的具体责任;各地、各镇(办)、各部门要实行责任分片包干,细化措施,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把森林防火任务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村组,每一个山头地块和每一个责任人,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构筑起从上到下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各县(市、区)、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抓好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协调顺畅、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整改,重点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防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认真开展森林草原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林业、应急、发改、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域、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的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开展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有效遏制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多发势头。

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扎实开展第二轮野外火源治理行动,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建立问题台账,积极消除隐患,确保把重大风险隐患降到最低;对进山路口、林区景区、农林交错等重点地段增派护林员,设置防火检查站,加强监测巡查,严防火种进山入林;在群众生产用火时段,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不跑火、不窜火。严格落实特殊人群监护人责任,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火灾;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规定,确需野外用火的单位、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严格值班值守,细化应急备勤安排。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规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要求,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火灾信息,不能迟报、瞒报、误报、漏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扑火物资装备建设,要积极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尽最大努力争取资金,立足实战需要,做好物资装备保障、队伍技能提升、应急演练等备勤备战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能做到快速到达,快速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特别注意扑火安全,科学研判、随时掌握火势变化等情况,严格落实扑火安全规定,防止出现盲目扑救导致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