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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应急】紧盯重点领域 夯实安全责任

我市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专项行动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23 08:4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我市自12月1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范围覆盖所有县(市、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内容如下: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情况;市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安排部署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任务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行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评估情况;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

      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日常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省、市两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在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中交办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及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涉众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涉众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及整治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隐患台账建立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治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救援人员队伍配备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验收完成情况,典型事故案例新闻媒体曝光情况。

      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包联包抓和督导检查的通知》(渭安办发〔2021〕55号)、《关于开展既有建筑物及城市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渭安办发〔2021〕62号)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及冬季应对恶劣天气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旧桥梁隐患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开展情况;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特种设备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建筑物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情况。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情况;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情况;“五个一批”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县级行业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及落实情况;县(市、区)党政领导带队检查情况;县级各专委会工作开展情况。

      市安委会将组成6个综合督查检查组,分3次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要求,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要做到思想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从严监管执法,加强信息报送,

      除听取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外,还要通过座谈问询、查阅资料及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市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根据各自职责,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既有建筑物、消防、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